一、 依據該所105年6月6日鹿戶字第1050001364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「本府陞遷序列表」規定,本職缺由第六陞遷序列人員「薦任技佐、薦任戶籍員、薦任衛生稽查員、護士」陞任。有意願參加陞任甄審者,請於本(105)年6月29日前,檢附相關資料(「現職銓敘審定函」、「最高學歷」、「最高考試」、「最近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獎懲及考績通知書影本」、「最近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訓練及進修」、「語言能力」等),逕寄該所曾先生(地址:55844南投縣鹿谷鄉中正路2段71號)核辦,逾期視同放棄。